客户协议书
亚数金业有限公司 客户协定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签订:
亚数金业有限公司(ACU Bullion Limited﹚是一家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成立的贵金属交易商。其注册地址为 香港文咸东街88号ACU大厦1楼01-10室(以下简称:“亚数金业”﹚;
及客户(指本协定的另一方,其详细资料列于开户申请表﹚现双方同意如下:
鉴于:
1. 客户欲决定在亚数金业开设交易帐户,并将该交易帐户以用于贵金属交易。基于前述目的,客户已要求亚数金业为上述之目的为其在亚数金业开立并维持其交易帐户,并执行该客户帐户所发出的任何交易指令。
2. 亚数金业同意按下列条款及条件,不时应客户之要求并依据亚数金业绝对酌情权允许客户开设交易帐户,并以特定或指定的帐户名称、号码,或其它方式维护其帐户。亚数金业同意按本协议下文载列的条款及条件,执行由客户进行场外式贵金属交易而发出的所有指令。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片语具有以下含义:
亚数金业:包括亚数金业有限公司及其继承人和承让人。
客户:若客户属个人,则包括客户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若客户属独资企业,则包括独资经营者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其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属合伙企业,则包括其帐户存续期间的企业合伙人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新合伙人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该合伙企业的继承人;若客户是一家公司,则包括该公司及其继承人。
协议:包括本协定、附件内的客户告鉴、风险披露声明、开户申请表、客户的声明书及所有客户在任何时候为维持其亚数金业帐户的有效性而订立的其它协议或给予的授权书及亚数金业以书面形式不时发布的所有有关上述档的附件、清单、补充及修正。
帐户:指客户于亚数金业开设的交易帐户。
亚数金业网路服务:指亚数金业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该服务系统所包含之任何资讯及构成该系统之软体。
最初保证金:指客户每一次发出交易指令时或之前必须向亚数金业存放的作为所有交易抵押的最低款额,该款额可由亚数金业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书面:除本协议另有明确所指,包括书写、列印、电传资讯、电邮、传真、及任何其它清晰可辨的文字或图案复制方式,对亚数金业而言,还包括亚数金业在其官方网页发布之内容。
维持保证金:指客户存入最初保证金后就每份合约必须维持的最低结馀金额。该款额可由亚数金业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贵金属:指贵金属交易,包括黄金/白银交易。
登录密码:指由亚数金业分配给客户并与客户用户名称一并使用以接连服务的客户私人密码。
服务:指由亚数金业和/或代表亚数金业提供的任何服务或贵金属交易设施。此等设施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其它方式能够给予指令以买入和/或卖出贵金属,及用以收取帐户资讯和接受相关服务。
仲介人:指将客户介绍到亚数金业开户的仲介人或介绍人,其身份为独立协力厂商,并非亚数金业的雇员。
证监会: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不时修订或更新的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用户名称:指由亚数金业分配的客户私人名称识别,它与密码一并使用接连服务、帐户资讯以及其它相关服务。
1.2 各标题只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妨碍本协议的解释。
1.3 本协定使用词语单数与复数形式互指,指代某一性别的词语包括他种性别。本协议的段落标题是为查考便利而加入,并不限制或影响段落条文的应用与意义。
2.客户声明
2.1 客户在签署本协定及申请开户时,确认已被告知亚数金业为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注册行员,持有金银业贸易场行员执照,业务经营须符合金银业贸易场准则,现时场外式贵金属交易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受规管活动,并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明白,同意并接受其内容和交易细则,明确知悉亚数金业是合法合规的,并同意受此协议条款及条件约束以及不以任何形式将帐户交给他人使用,特别是附件中的客户告鉴及风险披露,在签署本协定时已完全明白此种交易的性质及需承受的风险。
2.2 客户亦在签署本协定及申请开户时确认其帐户属客户本人拥有,而一切经客户帐户所发出之交易或非交易指令均为客户本人操作行为。亚数金业再次提醒客户确保其帐户及密码不被泄露及/或不为他人使用的重要性,并需为由其帐户发出之指示全权负责。
3.开户及销户
3.1 如客户于亚数金业网站之开户申请表中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与亲身签署协定所产生的法律效力相同。亚数金业将不会另行邮寄客户协议书,客户必须亲临亚数金业办事处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签署及领取客户协议书之正本,但应以开户申请表中勾选时作为法律生效时间。亚数金业会及时上载最新修订之协定内容,客户有必要自行查阅以保障知情权。
3.2 为保证客户利益,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客户,亚数金业只接受持有效身份证明档的个人开设交易帐号。凭证件号码每人只能开设一个交易帐号。如发现同一个投资者在亚数金业同时持有多个帐号,亚数金业保留取消该投资者其他帐号的权利。
3.3 倘若客户需要关闭帐户,需填写销户申请表,客户已经平仓的情况下,亚数金业将在收到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4.注资及取款
4.1 客户可根据亚数金业网站上提供之注资方式为客户之交易之帐户存入资金。除非亚数金业核实确认收到客户之注资资金,否则亚数金业将无法为客户办理注资。如客户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注资而产生之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客户本人承担。所有注资均以亚数金业确认收到客户存入资金为准。客户不得因注资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下单指示或平仓指示未能得到亚数金业接受或确认,而追究亚数金业*任何责任。
亚数金业只接受客户以本人指定往来银行帐户入金。亚数金业不会接受客户委托其直系亲属,或是紧密有关联人士帮其入金,亦不会接受客户以其他第三者代客户入金。亚数金业保留调查核实和拒绝客户以其直系亲属、紧密有关联人士或协力厂商户口入款的权利。客户若未能提交亚数金业要求的关系证明和户口证明资料,亚数金业会即时冻结客户帐户进行调查,禁止其帐户进行一切交易,并完全有权对客户帐户进行以下处理:
4.1.1 若客户帐户从未进行任何交易,亚数金业将所有协力厂商存款扣除百分之十作为合理营运成本后,将其馀额退回入款银行帐户;
4.1.2 若客户帐户已进行任何交易,亚数金业将由协力厂商存款起的所有交易及优惠(包括但不限返佣、赠金)取消。并将所有协力厂商存款扣除百分之十作为合理营运成本后,将其馀额退回入款银行帐户;
4.1.3亚数金业依据酌情权决定向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报告有关事件。
4.2 开户或首次取款前必须向亚数金业提交客户本人之身份证明档或有效护照及银行卡影印本,否则亚数金业不会受理客户之开户或取款申请。为客户资金安全起见,客户必须在开户时绑定客户身份证及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的银行帐户才可以进行取款,亦只能透过此绑定银行帐户取款。
4.3 鉴于协力厂商原因,银行处理款项速度是亚数金业难以控制及预计的,因此客户可能会有无法在预计时间内收到提取金额的情况。
4.4亚数金业保留对于注资及取款手续费随时调整的权利及有关的所有解释权。
4.5 客户需保证所有资金来源合法,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亚数金业有权随时要求客户提供资金合法来源证明,若客户未能提供令亚数金业认为满意的资金来源证明,亚数金业可以即时将客户的帐户冻结,停止向客户提供服务, 并依法通知联合财富调查组。亚数金业保留追究客户任何因该客户未能提供资金合法来源证明而引致损失的权利。
5.交易
5.1 亚数金业可以为客户部分或全部的买卖指令进行对盘及/或下达市场。亚数金业获授权按照客户的口头、书面或电脑指令向协力厂商如银行、金融机构为客户帐户进行贵金属买或卖,客户对该交易授权表示认同;
5.1.1当亚数金业获授权执行指示,并且无需谘询有关指示的有效性而可以把该指示当作是客户发出的有效指令;
5.1.2在任何情况下,亚数金业不需核实书面指示的有效性或任何个别情况的签名;
5.1.3在亚数金业以诚信处事和没有重大疏忽的情况下,客户将承担所有和发出未经批准指示的风险,客户将为任何损失、费用、酬金、损毁、经费、索赔、诉讼或要求负责,并保证不向亚数金业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以及亚数金业不会因上述情况引致损失,包括任何有关或产生自亚数金业的实际行动、延迟行动或拒绝采取行动、由客户提供给亚数金业的任何指示或资料,包括由客户发出的不当、未经授权或欺诈指示,即使指示是没有获得客户授权;
5.1.4亚数金业有权订定限制客户每次下单的总数及有权限制客户获得或持有的头寸的金额及/或总数。亚数金业将努力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其选择接受的订单,客户的下单指示包括平仓指示不一定能够执行或能为亚数金业接受,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执行或接受,亚数金业对未能执行或未接受的下单或平仓指示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5.1.5亚数金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订单,亚数金业亦不保证客户能随时修改止损或止赚设定,亚数金业亦不负责任何亚数金业不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件、行为或非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造成的订单或资讯传输的延迟或不准确带来的损失或损害。在交易手续上,因为各种原因,想设定止损或止赚,可能无法执行,而指令仍然依照旧的指示进行,因此而引致的损失,亚数金业概不负责,客户明白及接受,此为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其中一种需要承受的风险;
5.2 由于互联网、连接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显示在亚数金业交易平台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即时巿价价格。有时成交价格可能与客户下单时在系统平台上看到的价格不一样,客户在此明确接受及同意,所有交易最终价格,以亚数金业的交易系统成交纪录为准。
6.政府、协力厂商机构及银行间系统规条
所有本协定下的交易均受辖于执行交易的协力厂商机构或其它银行、清算组织、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及监管机构的宪章、细则、条例、规定、习惯、用法、裁决和解释,并执行所有适用的法律,如果此后通过的任何法令,或任何政府机构通过的任何条规,对亚数金业产生约束力,影响或冲突到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受到影响的条款将视作被有关法令、条规变更或替代,而其它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有效。客户承认本协定下的所有交易受辖于前述限制与条件的约束。
7.交叉交易的同意
客户在此承认并同意下述情况有可能出现:即与亚数金业相关的某一营业人员、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雇员、银行或银行雇员、交易商及亚数金业本身,均可能是客户帐户进行交易的对手或委托人,客户在此同意进行上述交易。仅有的限制是有关执行买卖订单的银行、机构、交易所或交易委员会的任何可能的条例或规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任何可能的限制与条件。
8.帐户清偿及欠款偿付
8.1 如发生下列情形:
8.1.1客户死亡或司法宣定无行为能力;
8.1.2客户申请破产,或选派托管人,或客户自动地或被动地进行任何破产或类似的诉讼;
8.1.3保证金不足,或亚数金业确定任何用于保护客户某个或多个帐户的担保品不足以担保该帐户,不论当时的市场报价如何;
8.1.4客户未能向亚数金业提供任何根据本协定要求的资讯;
8.1.5任何其它亚数金业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或变化。
客户授权亚数金业具有全权酌情决定采取以下某种或多种行动及可以用下列方式处理客户帐户清偿及偿付:
(i)买卖任何为客户持有的贵金属头寸;
(ii)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订单,或其它任何以客户名义作出的承诺。
8.2 亚数金业采取任何上述行动时不需要以下列为条件:即要求客户提供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或事先将买卖决定通知客户、继承人、委托人或转让人等,且不论涉及的所有权利益是否为客户独有或与他人共有,亚数金业将取消客户所有已开仓的合约,以便建立亚数金业判断认为有益于保护或降低客户已有的头寸差价或所有锁仓之合约。
8.3 一经亚数金业要求,客户将在任何时候对其帐户的欠款负责,且当其帐户被亚数金业或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仓之时,在任何时候均对其剩馀欠款负责。
8.4 如果根据本授权进行的平仓所实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客户对亚数金业所欠的债务,一经要求,客户将立即支付欠款、所有未偿还债务、以及相应利息(计算方式如下:当时亚数金业主要银行优惠利率再加5%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以及所有托收费用,包括律师费、证人费、差旅费等。如果亚数金业因为客户的帐户支付了除托收欠款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客户亦同意支付该类费用。
9.客户风险承担
9.1 客户明白投资讣杠杆或杠杆交易是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只适合能够承担超过其保证金存款损失风险的人士。客户理解由于贵金属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证金较低,贵金属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相当大的损失,该损失可能超过客户的投资和保证金存款。客户保证其愿意且能够在财务上或其它方面承担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客户同意不就因遵循亚数金业或其雇员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荐或建议,而造成的交易损失追究亚数金业的责任。客户认识到贵金属交易会获得盈利或不受损失是不可能保证。客户承认其未从亚数金业,或其任何代表人,或介绍人,或其它客户与之进行亚数金业交易的实体获得这类保证,并且并非根据任何上述保证来订立本协议。
9.2 客户亦明白贵金属买卖涉及潜在的利润与损失,若买卖情况不利,损失有可能超过最初保证金额。贵金属买卖的价位波动受多种全球性的因素所影响。这些因素大多是难以预计的,贵金属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结算失利的买卖。亚数金业的职员虽然不断注意巿况,但他们并不能亦不会作出任何预测准确性的保证,也不能亦不会保证任何损失不超过某一个金额。
10. 亚数金业的免责声明及保留权利
10.1 通讯及电力故障
亚数金业将不负责因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电力短路或任何其它亚数金业所不能控制或预计的原因带来的指令传输的延迟。亚数金业将仅对直接因为亚数金业的严重过失、蓄意过错或欺诈造成的行为负责。由亚数金业按本协议雇用的任何介绍人或其它参与人的过失所引起的损失,亚数金业概不负责。
10.2 国际互联网故障
由于亚数金业无法控制信号通讯,信号通过互联网和路由的接收视乎客户设备的结构或连接的可靠性,亚数金业不对互联网上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失真或延迟负责。
10.3 市场风险和网上交易
贵金属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并非适合每个人。请参照本协定及其附件了解风险的详细介绍。不论网上交易多么方便或有效率,这并不降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
10.4 密码保护
客户明白并确认客户的交易密码须绝对保密,客户是交易密码的唯一授权使用者。亚数金业只接受客户本人操作。客户必须将密码保密存放,确保第三者无法取用帐户登入号和密码等所有交易资讯。
客户同意对所有经由电邮、口头或书面向亚数金业发出的指示负责,这些指示若已和客户帐户登入号和密码认证,亚数金业将判断并相信该指示是客户之指示。亚数金业并没有责任对客户的指示作进一步查询,也无责任因为依据这些指示所采取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而引致的损失负责,所以客户必须妥善确保其交易帐号及密码不被泄露,亦没有任何第三者可使用其交易帐号及密码。
若客户无视公司规定,将交易密码透漏给第三者使用/操作/代炒等任何非本人操作行为,不论密码泄露是蓄意的、非故意的或错误等方式,客户必须对所有交易、损失、费用及支出负责,而亚数金业无须为任何因交易帐户交予他人使用/操作/代炒等非本人执行的交易所引致的损失、费用及支出负责,亦不会受理任何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投诉。 若对任何交易有异议,将以亚数金业之系统记录为准,亚数金业将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10.5 报价错误
当某些报价或成交价错误发生时,亚数金业将不为此错误所导致的帐户馀额错误负责。这些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员的错误报价、非国际市场价之报价,或是任何报价错误(例如:硬体,软体或网路之问题,或是第三者所提供之错误资料)。亚数金业不需为错误所导致的帐户馀额负责。客户下单时需预留足够的时间执行订单和系统计算所需保证金的时间。订单的执行价格或订单设定和市场价格过于接近的话,可能会触发其它订单(不论是哪种订单类型)或发出保证金提示。亚数金业不会对由于系统没有足够时间执行订单或进行运算所产生的保证金提示、帐户结馀或帐户仓位负责。上文不得视作内容尽列,一旦发生报价或执行错误,亚数金业保留作任何更正或调整的权利,任何有关报价与成交错误之争执只能由亚数金业完全自主决定解决。若因此使亚数金业有任何损失、损害或责任,客户同意予以赔偿使亚数金业不受损害。
10.6 不接纳操作软体下单
为了维护网路交易的公平性,除了使用亚数金业提供的授权软体,亚数金业不接受任何使用操作软体在亚数金业的系统进行下单。如经发现会取消交易资格,此等操作被视为违法,所得利润视为违法利润,亚数金业将追回所有违法利润和所需费用(包括注资手续费、、行政费、交易编码费等)。
10.7 个人资料披露
客户同意因应法律的要求允许亚数金业向相关机构披露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遵从法庭的传令或其它官方要求,或为保障亚数金业的权益和财产,亚数金业需要和监管机构或法律执行机构合作可以披露客户的个人资料。在法律容许的情况下,向不隶属亚数金业的第三者披露非公开的个人资料前会先通知客户有关私隐政策,会给予客户足够时间退出参与资料披露。采取新的私隐政策,或公布新类别的个人资料前,或向不隶属亚数金业新的第三者披露资料前,向客户提供修订的私隐政策和新的退出参与通知。所有亚数金业雇员执行政策时会受到合理的监管确保遵守相关法例。
10.8 套戥
互联网、连线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在亚数金业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即时市场价格。 “套戥”及“切汇”,或因网路连机的延误而利用差价获利的行为,并不能存在于客户直接向庄家进行买卖的场外交易市场中。亚数金业不容许客户在亚数金业的交易平台上进行此等套戥行为。依靠因价格滞后带来的套戥机会所进行的交易有可能会被撤销。亚数金业保留权利对涉及上述交易的帐户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亚数金业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或核准所有下单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帐户。亚数金业可完全自主解决因套戥或操控价格而产生的纠纷。亚数金业保留限制取款的权利直至以上的问题能够解决。在此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将不会损害或令亚数金业对客户和其职员放弃拥有的任何权利或赔偿。
10.9 价格、订单执行及平台操控
亚数金业严禁任何帐户以任何形式对其价格、执行及平台进行操控。若亚数金业怀疑任何帐户从事操控,亚数金业保留对帐户进行调查及复核的权利,并从涉嫌帐户中扣除由相关活动所赚取的盈利款项。亚数金业保留对相关帐户进行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对于涉嫌从事操控的帐户,亚数金业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对下单进行核准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帐户。对于由套戥以及或操控所产生的任何纠纷,由亚数金业完全自主决定。亚数金业可酌情决定向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报告有关事件。此处所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并不免除或损害亚数金业对客户和其职员拥有之权利或赔偿,所有均为明确保留的权利或赔偿。
10.10 破产风险披露
客户跟亚数金业进行的交易并不是在交易所进行。一旦亚数金业破产,客户向亚数金业追回有关存入资金或在交易赚取的利益,可能不会得到优先偿还。客户是无抵押债权人并没有优先偿还权,会在公司完成优先偿还债务后和其它债权人一起获得偿还。
10.11 不时修订的权利
亚数金业有权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亚数金业会将有关的修改或变更在亚数金业的官方网页(www.acughk.com)上向客户公布,客户有责任定时流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一经公布即受其约束。
10.12 介绍人披露
亚数金业并不监管介绍人的活动,不对介绍人作出的任何声明承担责任。亚数金业和介绍人相互完全独立。亚数金业和介绍人直接的协议并不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关系。介绍人不是亚数金业的职员,其言行亦不代表亚数金业。
(i)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亚数金业的帐户是由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可能获得客户的个人资料及其他有关客户在亚数金业帐户交易活动的资料。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亚数金业的帐户是经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不得以客户的亚数金业帐户从事交易。
(ii)因为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因素很高,只有真正的“风险”资金可以用于这类交易。如果客户并无盈馀资金可供损失,客户不应在贵金属市场上交易。
(iii)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很多出售交易系统的第三者、课程、程式、研究或建议可能不受政府机构监管。
(iv)如果客户以前被告知或相信使用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会带来交易盈利,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所有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程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涉及很大的损失风险。此外,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并不一定带来盈利,不一定可以避免风险或限制风险。
(v)如果介绍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贵金属交易的资讯或建议,亚数金业绝不对客户使用该资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
(vi)客户确认亚数金业及与其相关的任何人未就客户帐户未来的盈亏作出任何许诺。客户明白贵金属交易有很大风险。
(vii) 亚数金业会在新客户开立帐户时提供风险披露资讯,客户必须仔细阅读这些资讯,不得倚赖任何源出别处的相反意向资讯。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已阅读及理解亚数金业的风险声明。
(viii)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他任何非亚数金业雇员外获得的资讯或建议,亚数金业不能控制,也不支持或担保其关于贵金属交易的准确性或完备性。
(ix) 亚数金业不支援或担保介绍人所提供之服务。由于介绍人不是亚数金业的职员,所以客户有责任在享用其服务前应验证、严格评估该介绍人。
10.13 互联网风险披露声明
由于互联网之间的信号、其接收或线路、其设备/系统之设定或其连接系统之可靠性,均并非亚数金业控制范围以内,故亚数金业将不可能就通过互联网交易时出现的通讯故障、失实或延误而负责。贵金属交易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并非适合每个人。不论网上交易如何方便、快捷,亦不可能减低有关交易时所带来的风险。阁下确认贵金属交易的现货价格乃因机构而异,并且于分秒间亦会随时出现变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料传送上存在时差,故有时甚至不能根据所公布的价格进行交易。因此,客户同意接受亚数金业不时提供予客户的价格,乃当时所能取得之最佳价格。
11.报表与确认
订单的确认报告和客户的帐户报表将被视作具有正确、终结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除非客户在收到亚数金业平台或其它方式送达报告一日之内立即作出书面反对。作为邮寄交易确认的代替,亚数金业将向客户提供互联网登入帐户以便随时查阅。客户的书面反对应寄往亚数金业网页上最新提供的办事处位址,位址或会不时有所变更,客户应要求回邮收据。如未反对,则亚数金业或其介绍人在客户收到上述报告之前采取的所有行动将被视作已被批准。客户未收到交易确认并不解除其作出上述反对的义务。客户同意透过电子传输交易确认及帐单。所有客户与亚数金业的争议,若涉及客户使用亚数金业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交易资料,以亚数金业的系统资料为准,及作为双方争议使用的唯一的证据,对双方有约束力。
12.财务讯息
客户声明并保证向亚数金业披露的财务讯息准确地表达了客户目前的财务情况。
13.终止
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终止。客户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定,只要届时客户不持有未平仓合约,不对亚数金业负有任何债务,且亚数金业收到通知,或任何时候亚数金业向客户传递书面终止通知,由发出通知那日收市时开始生效,条件是如此终止将不影响任何之前签订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协定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解除客户引起任何欠款的责任。
14.赔偿
客户同意,如果因为客户未能完全与及时地履行其承诺或因其声明或保证并不属实或正确,而给亚数金业带来了任何债务、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包括律师费,客户将对此向亚数金业,其有关机构、雇员、代理人、继承人及转让人予以赔偿并使之不受损害。客户同时同意立即支付给亚数金业在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文时带来的损害、成本与费用,包括律师费。此外,假如损失来自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各项,亚数金业均不会负上任何责任或赔偿损失:
(i)客户的行为:客户的行动或他们的遗漏;
(ii)伪造签名:所有帐户或本协议有关档上的伪造签名或未获授权的签名;
(iii)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系统中断或系统失效(不论是客户或是亚数金业或是通讯服务提供者的设备);
(iv)延迟:在实施任何指示时发生之延迟、故障或错误;
(v)资料:从客户收到的不正确或不全的指示。
15.交易推荐
15.1 客户承认任何亚数金业或其职员向客户提供的市场推荐和资讯并不构成一项购买或出售贵金属合同的邀约或招徕购买或出售贵金属头寸。此类推荐和资讯,尽管基于亚数金业认为可靠的资料来源,有可能完全基于某职员的个人意见,故这类资讯并不完备及未经亚数金业确认;
15.2 客户承认亚数金业不就提供给客户的任何资讯或交易推荐的准确与完备性作出任何保证,及并不对此负责。客户承认亚数金业及/或其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有可能持有某些贵金属头寸或有意买卖某贵金属,这类交易也将获得市场推荐,亚数金业或其上述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的市场头寸可能与客户从亚数金业获得的推荐并不一致。
16.客户声明与保证
16.1客户头脑健全、到达法定年龄(香港法定年龄为18岁),具有法律行为能力;
16.2客户帐户仅供客户本人操作;
16.3不授权客户以外的任何人或机构作出交易;
16.4不把密码透露给客户以外的任何人或机构;
16.5客户需妥善保管帐户及密码,确保其帐户及密码不被泄露及/或不被他人使用,并为由其帐户所发出之指示全权负责;
16.6客户目前不受雇于任何交易所、任何交易所持有控制资本的公司、任何交易所的成员或任何在交易所注册的公司、任何银行、信托机构或保险公司,一旦客户接受上述雇用,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亚数金业;
16.7所有在此协议开户申请表部份提供的讯息至本日期止均真实、正确和完备。如有更改,客户将迅速通知亚数金业任何讯息变化;
16.8客户应完全遵守其所在地有关法例,包括为遵守该等地区或司法管辖区内,为取得政府或其他方面之同意而遵守任何其他手续,以及因为使亚数金业提供之平台进行交易而需要支付其所在任何相关税项、关税及其他应付金额。客户在亚数金业提供之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该客户向亚数金业声明及保证已遵守其所在地法律及规定。倘若客户对情况有疑问,务请向专业顾问查询。
16.9在签署本开户申请表时客户不是美国公民或居民及没有任何一项美国身份标记(标记包括明确迹象显示出生地点为美国、现行美国邮寄或居住地址,包括美国的邮政信箱、现行美国电话号码、常设指示将资金转移至美国的保留帐户、现行有效委托或拥有签字权人士持有一个美国的位址及使用金融机构位址作为唯一的“转交”或“代存邮件”帐户文件地址)。
17.不保证盈利或限制损失
客户保证及声明其未有与客户的介绍人或任何亚数金业雇员就其亚数金业帐户的交易签订任何单独协定,包括任何保证其帐户盈利或限制损失的协定,客户同意其有责任以书面形式立即告知亚数金业何此类协议。此外,客户同意如果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有关交易帐户的声明有异于客户从亚数金业获得的表述,客户同意以书面形式提请亚数金业的注意。客户理解其必须在执行每项交易之前给予授权,任何有争议的交易必须根据交易协议书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亚数金业。如果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亚数金业任何争议造成的损害或债务,客户同意赔偿亚数金业以使其不受损害。
18.申请表资料更改
若客户的开户申请表上的资料有任何更改,客户有责任通知亚数金业有关的更改。
19.同意透过电子传输交易确认及帐单
19.1 客户在此同意,作为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替代,客户的帐户资讯与交易确认可经由亚数金业平台提供。
19.2 客户将通过亚数金业的平台登入帐户查阅其帐户资讯。亚数金业将公布客户的所有帐户活动,客户将可以获得每日、每月及年度的帐户活动报告,每项已执行的交易的报告及以往客户每一笔交易,在客户的网上帐户公布其帐户资讯将被视作递交了交易确认和对帐单。任何时候,帐户资讯将包括带有票号的交易确认、买卖价格、使用的保证金、可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数额、盈亏报告,以及所有头寸和未完成下单指令。
20.通讯联络
报告、报表、通知及其它通讯可能送达至客户的电子邮箱或申请表上客户的位址。所有如此送出的通讯联络,不论是电邮、邮寄、电报或其它方式,一旦投入有关邮政机构,或经发送机构收受,即被认定已由亚数金业发出,且被认定已送达客户本人,不论客户是否实际收到。
21.费用
客户将支付因亚数金业所提供的服务产生的介绍人费用、佣金和特别服务或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价和折价、报表费、闲置帐户费、指令取消费、转帐费和其他费用),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由银行间机构、银行、合约市场或其他监管或自律组织收取的费用)。亚数金业可能不经通知收取佣金、费用及/或收费。客户同意向亚数金业支付其欠交款项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以当时亚数金业主要银行优惠利率再加3%计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
所有这些费用将在发生时,或在亚数金业完全自主决定下由客户支付。客户在授权亚数金业从其帐户中扣留上述费用。客户同意在其指示亚数金业将其帐户的未平仓头寸、资金,及/或财产转向其他机构时支付由亚数金业确定的转帐费。亚数金业确认所有向客户报出的价格不包括溢价与折价。视乎交易的贵金属合约向客户收取溢金或给与折扣,包括买入或卖出,溢金或折扣会定期调整,建议客户阅览网上的修订。
客户同意就政府对所有交易或交易活动产生的利益所征收的税项和费用作出个人负责。客户亦同意到期时直接从客户的户口扣起或扣除这些税项或费用。
22.有关保证金及追缴机制
22.1 客户须向亚数金业提供并维持由亚数金业所不时订定的保证金金额。这一保证金金额由亚数金业全权决定。亚数金业亦可能在任何时候无需理由改变保证金要求。客户同意当亚数金业作出要求时立即电汇入追补资金,并迅速以亚数金业所要求的转款方式满足所有保证金要求,而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亚数金业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存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即时使用刚存入的保证金作为新头寸的按金,更可能不可以作为追加保证金,客户同意承担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而面临强制平仓之损失,其损失可以超过客户最初投入的初始保证金。
22.2 客户有权随时通知亚数金业提取指定的可用现金结馀,客户同意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亚数金业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取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即时收到所提取的金额。客户同意不追究亚数金业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自身取款要求所引起的责任。客户确认一旦下达取款要求,亚数金业将香港银行办公时间从客户帐户结馀扣除该款额。
22.3 亚数金业可能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定的规定清算客户的帐户,即使亚数金业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了该权利。任何亚数金业过去的保证金要求均不妨碍亚数金业不需通知而提高保证金要求。
22.4 追缴机制
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保证金追缴机制是为了对冲帐户馀额低于该帐户存入的资金价值。当目前的净值低于建仓的保证金额的某个比例时,保证金追缴机制将客户所有仓位强制平仓。如果出现不利的市场情况,特别是出现价格大幅波动时,由保证金追缴机制平仓的执行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可能会超过客户的帐户馀额。客户有义务偿还帐户内的赤字。
23.录音
客户同意并承认不论是否使用自动的警告提示,所有客户与亚数金业或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的涉及客户帐户的交流可能被录音。客户进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户或亚数金业的纠纷或诉讼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录音或誊本作出证据。客户理解并同意亚数金业定期根据其确立的营业程式删除这类录音。
24.信贷报告
客户授权亚数金业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并为此联系亚数金业为与证实客户资料有关的合适的(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和信用机构。客户进一步授权亚数金业调查其目前和过去的投资活动,并为此联系亚数金业认为合适的期货交易商、交易所、经纪人/交易商、银行及法务资讯中心。如果客户以书面形式向亚数金业作出请求,客户可被允许复印上述记录,费用完全由客户承担。
25.有关曲奇微程式(即Cookies)
曲奇微程式(Cookies)是在客户硬碟上的一个追踪微程式,能追踪及储存客户使用网上服务的有关资料。客户同意亚数金业可能会在客户的电脑设定及存取亚数金业的曲奇微程式,以协助亚数金业了解哪些广告和推销吸引客户流览亚数金业的网站。亚数金业及其分支部门可能会于亚数金业的产品和服务使用曲奇微程式来追踪客户在亚数金业网站的流览,收集得来和共用的资料是不具姓名及无法被个别辨识的。
26.安全技术
亚数金业采用安全套接层(即Secure Socket Layer,简称SSL)密码技术来保护客户所提供的资料。这种技术能保障客户的资料于传送往亚数金业途中免受他人拦截及盗取。亚数金业致力确保网站是安全及符合业界标准,并且使用其它资料保障工具,例如:防火墙、认证系统(密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和操控机制来控制未获授权的系统进入和存取资料。
27.交易编码
亚数金业可将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交易编码有偿提供给客户,客户若需索取,需告知亚数金业客服。提供交易编码事宜亚数金业保留最终解释权,但保留最终收费权利。客户应将登录交易平台的资料保密及稳妥收藏。这些登录资料是由亚数金业直接传递给客户。因此,只有帐户持有人拥有该等登录资料并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买卖。客户在第一次登录交易平台时应先自行更改登录密码及妥善收藏,因为所有在客户交易帐户的买卖活动,客户均需负责。当客户怀疑登录资料被第三者取得,客户应即时更改密码或通知亚数金业更改登录密码。
28.电话平仓
28.1 如果交易平台不能登入,亚数金业有权提供电话平仓服务供客户进行电话平仓。客户需要提供交易帐号,交易帐号的密码以及身份证号码。客服有权进一步向客户核对身份资料,客户需要进行配合确认。在提供的资料正确之后,即表示该电话得到客户本人授权。亚数金业不会进一步验证提供者的其它资讯,亦不会对因为非客户本人提交了客户的身份资料造成的损失负责。
28.2 客户需要拨打亚数金业指定的电话平仓号码办理电话平仓业务。在得到亚数金业对客户的身份确认之后,才可以进行电话平仓。进行电话平仓时,客户需明确说出要平仓的单号、商品种类、建仓方向,随后交易员以当时市场价格替客户平仓,并向客户确认平仓价格。电话平仓需由亚数金业确认才算完成。
28.3 亚数金业无法控制通话讯号和客户的来电数量,客户同意不向亚数金业追究因为轮候电话平仓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及因为客户因任何原因未能使用电话平仓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29.约束效力
本协定涵盖客户任何时候在亚数金业开立帐户,不论任何亚数金业或其它继承人、转让人或关联机构的人事变动均持续有效。如果发生合并、兼并或其它变动,本协议(包括任何授权)将对亚数金业或其它继承人或转让人的利益有效,并对客户及其/或其遗产继承人、委托人、管理人、法定代表、继承人和转让人具约束力。客户同意与交易有关的权利或义务受本协定条款的管辖。
30.协议接受
仅当客户填写由亚数金业提供的开户申请表及同意本协议,并由亚数金业确认及批核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作已为亚数金业所接受或成为客户与亚数金业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31.协议修改
客户理解、确认并同意亚数金业可能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亚数金业会在其网站把这些修改或变更通知客户。客户应定时流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受此约束。
32.豁免或更改
除了亚数金业不时在其网路上发报的修订外,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不可被豁免或更改,除非豁免或更改是以书面的形式且由客户和亚数金业授权的主管共同签字。任何协议双方的交往过程,或因亚数金业或其它代理人在任何情况或一系列情况下未能坚持其协定项下的权利均不可间接解释为权利的放弃或更改。除电话平仓外的任何口头协议或指示均不可被承认或执行。
33.权利转让
根据此项协定,亚数金业可授权其全部或部份的权利或义务予任何人,无需经过客户的事先同意或批准。客户在本协定的权利义务在未得到亚数金业书面同意前,不能转让。
34.私隐政策
亚数金业私隐政策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客户权益,便利客户开设和维持贵金属帐户,提供融资和金融顾问服务。亚数金业忠诚地为客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出保密的监控。除了得到法例批准,亚数金业绝对不会把任何非公开性的资料提供予任何个别人士。
当客户在亚数金业开设交易帐户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作公司的内部商业用途,例如评估客户在财务上的需要,处理客户的交易以及其它要求,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提供一般交易上的服务及按监管程式需要确认客户身份。亚数金业需要客户提供以便运作的资料包括:
(i)有关亚数金业的帐户申请表格以及其它表格上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档或护照号码、职业、资产以及收入资料等;
(ii)有关客户和亚数金业以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资料;
(iii)有关客户调查报告公司的资料;
(iv)有关核实客户身份的资料,例如政府档、护照或驾驶执照。
亚数金业只会把客户所提供的资料,有限地让服务客户的雇员查阅,以便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和产品介绍。亚数金业也只授权新帐户申请时才可以透过电子系统查阅相关资讯。这些程式上的要求,都是为了保障客户的非公开性资料不会受到公开,保护客户的私隐。亚数金业也不会把客户的姓名和个人资料,销售或租借与任何人士。
适用法律及司法管辖地
凡因本协定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争议、争执或索偿、违约终止或协议无效等均唯一适用香港法律,且应通过仲裁解决。以在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并由亚数金业挑选,指定仲裁地点是位于香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语言为中文。本协议以亚数金业所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解释。任何由该仲裁作出的裁决将为最终裁决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均可依法执行。
附件一 客户告鉴
(1) 贵金属交易仅适于专业机构或专业投资人士,其财力可以承受远超保证金或存款金价值的损失。
(2) 客户应注意以保证金为基础的贵金属交易是金融市场上最具风险的投资方式之一,且仅适合于有经验的投资者和机构。在亚数金业开立的帐户允许客户以很高的杠杆比率进行贵金属交易。鉴于存在损失全部投资的可能性,在贵金属交易市场进行投机的资金必须是风险资本金,其损失将不会对客户个人或机构的财务状况产生太大影响。
(3) 如果过去客户只曾投资于低风险的投资工具,客户可能需要在正式买卖之前学习贵金属交易。客户需要认识到假如交易贵金属时市场走势并不如客户所预料,客户有可能损失所有存放在亚数金业作为初始保证金的资金。如果客户希望继续客户的投资,客户必须确认客户的资金是纯风险资本金,这些资金的损失并不会危害到客户的生活方式或损害客户的未来退休计画。此外,客户完全明白贵金属投资的性质和风险,客户在投资时承受的损失不会影响到第三者。
(4) 贵金属的业务并不在有组织的市场交易,所以无需公开喊价。尽管许多以电脑为基础的系统提供报价和实际价格,这二者可能因为市场的流动性而有所差异。许多电子交易设施是由以电脑为基础的系统来支援进行交易下单、执行、匹配。与所有设施和系统一样,它们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银行及/或金融机构的有限责任。这些责任可能不一样。
(5) 在贵金属市场上,为客户进行交易的公司亦有可能是客户交易的对手。在这种情况下,平仓、评定价值、确定公平价值或评估风险可能会很困难或不可能。鉴于这些原因,这类交易可能涉及更大的风险。贵金属交易可能受到较少的监管或由不同的监管体系所监管。在开始交易之前,客户应该了解适用的规定和伴随的风险。
(6) 亚数金业不能保证客户的交易对手的信誉,亚数金业只能尽力与具备良好声誉的机构和清算所进行交易。此外,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交易流动性的降低造成贵金属交易停止,从而妨碍平清不利的头寸,由此可能带来相当的财务损失。
(7) 客户确认购买或卖出贵金属而进行的交易,每次交易都只能进账到客户的帐户。
(8) 亚数金业的保证金政策,以及执行交易的机构/清算所的政策可能要求客户提供追加资金以便维持其保证金帐户,客户有义务满足这类保证金要求。否则将可能带来头寸的清盘及相应的损失。亚数金业保留拒绝接受订单的权利或提供市场对冲。
(9) 在某一电子交易系统的交易可能不仅与银行同业市场的交易不同,也可能不同于在其它公司的电子系统进行的交易。如果客户在某一电子平台从事交易,客户将面临与该系统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体和软体的故障。系统故障可能造成客户的订单难以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或根本不能执行。
(10) 亚数金业和授权公司完全独立。若客户同意并透过授权公司进行注册和出入金操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客户和授权公司承担。
(11) 亚数金业不对任何交易介绍人作出的任何声明或保证负责。亚数金业亦不会对因为交易介绍人的言论及/或行为而对 客户产生的损失负责;亚数金业不对交易介绍人的运作方式作出任何间接或直接的支持或批准。
(12) 客户应完全遵守所在地有关法例,包括为遵守该等地区或司法管辖权区内须遵守之任何其它手续而取得政府或其它方面之同意,以及因为使用有关平台进行交易而需要支付当地任何相关税项、关税及其他金额。客户在亚数金业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该客户向亚数金业声明及保证已遵守所在地法律及规定。倘客户对情况有疑问,务请自行向专业顾问查询。客户承认亚数金业未就贵金属合约的税务影响或待遇作出过任何保证。
(13) 所有客户必须意识到任何回报保证均非法。此外,除非有亚数金业获授权人士签署的文字记录,亚数金业不对任何亚数金业、其雇员及/或关联人作出的声明或保证负责。
附件二 风险披露声明
(1) 本声明并不表示已披露关于贵金属(包括黄金及白银)交易的所有风险及其它重要方面。鉴于有关风险,客户确认在开始进行此类交易之前,已了解有关交易性质和客户所面临的风险程度,知悉贵金属交易并不适合于普罗大众。客户必须根据客户的投资经验、目的、财力和承受风险能力等相关情形仔细考虑这类交易是否适合客户本人。客户在开户及开始交易前已获通知应该谘询法律、财务及其它专业意见。
(2) 保证金交易的风险
贵金属交易带有很高风险。相对于贵金属价格而言,初始保证金的金额可能比较小,这样交易就会被杠杆化。即使市场上出现比较小的变动也会对客户已经、或将要存入的资金产生相对大的影响。这对客户也许有利,也许不利。客户可能会为了保持头寸不被结算而需要承受客户存入亚数金业的初始保证金及任何追加资金上的损失。如果市场变动对客户不利或者使保证金水准提高,客户有可能无法及时追加保证金来维持头寸而在亏损的情况下被清算,客户将必须对由此造成的亏损自行负责。
(3) 亚数金业致力为客户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并竭力按照要求的价格成交所有指令。虽然如此,有时基于国际市场波幅增加,指令可能会受此影响。最常在基础新闻事件或波幅较大的期间发生。以 过夜利息时间 为例的情况来说,这是一个众所周知流通量倾向有限的期间。在此等期间内,阁下的指令类别、所需的数量,及特定指令指示可能会对阁下所获得的整体交易执行造成影响. 市场波动期间可能会造成指令难以执行的情况。例如,在执行阁下指令时阁下所获得的价格可能会基于市场变动而跟所选择或所报的价格相差许多点子。在此情况下,交易者期望以指定价位执行交易,但举例说,在少于一秒的时间内,市场可能已大幅偏离该价格。交易者的指令其后将会就该特定指令按下一个可得价格执行。亚数金业交易平台提供多种基本及进阶指令类别协助客户降低执行风险。在此情况下,指令将会在指定范围内以最佳可得价格执行。如市场存在足够的流通量,系统将会在可接受范围内执行指令。若指令无法在指定价格范围内执行,指令将不会执行. 此外,于触发时,止损将会变为可按下一个可得市价执行的市价单。止损保证交易执行,但却不保证可按特定价格执行,是以市场价格为准。。受系统升级,资料更新或其它网路原因的影响,亚数金业有权更改未成功建仓的挂单的有效期,而不需事先做出通知。客户同意不就因挂单取消而损失的潜在盈利追究亚数金业的责任。
(4) 交易设施
大部分电子交易的设施是通过以电脑和网路为基础的系统来进行交易指令的传递、执行、匹配、登记和交易清算。与所有的设施和系统一样,它们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清算所以及/或会员公司设定的有限度责任或免责条款。这些有限度责任及免责条款可能各有不同。
(5) 电子交易
有别于公开喊价买卖的交易运作,电子交易会令客户有机会遇到由于电脑的硬体、软体及互联网传输的失误,而导致客户的指令处于未被执行或完全不会执行的问题。亚数金业不会为此类问题承担责任。
(6) 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辖区,且仅在限定的情形下,亚数金业可被允许开展场外交易。因为处理交易的公司可能同时也是客户的交易对手,在这种情况下会增加客户的投资风险。场外交易的监管一般较少,或由独立监管团体来负责监管。所以客户必须详细了解交易规则及在进行交易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7) 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交易
在其它司法管辖区市场(包括正式连接到本地市场的市场)进行的交易可能使客户面临其它风险。在那些市场的规定下,投资者受到的保障可能不同或甚至会减低对投资者的保障。在开始交易前客户应该询问任何与客户交易有关的规定。客户的当地监管机构,将不能强迫执行客户交易所在的其它司法辖区的管理当局或市场的规定。客户应在交易前确定并了解本身所在地及其它司法管辖区可得到的补偿。
(8) 暂停或限制交易与定价的关系
市场状况(例如流动性)以及/或某些市场的运作条例(例如由于价格限制或停市造成的任何贵金属暂停交易),有可能增加损失的风险,因为完成交易或平清、对冲头寸已经变得很困难或不可能。再者,相关资产与贵金属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不复存在,缺乏相关资产的参考价格,使公平价格难以判断。
(9) 存放的现金与财物
客户必须熟悉各种有关“为进行当地或外地交易存放的金钱与财物”有哪些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公司资不抵债或破产的时候。客户可收回现金与财物的程度,是受制于特定法例或当地的规则。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会各自有独特的分配方式,客户应先自行了解。
(10) 不可抗力的风险
客户须知如果交易活动被不可抗力干扰的时候,客户的订单可能无法执行,或在相对通常情况不足的条件下被执行,亚数金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i)报价来源被暂时关闭、损坏或其它情况下关闭停止运作;
(ii)在相应交易市场上,贵金属价格有异常变化或丧失流动性;
(iii)宏观经济资料包告的发表,或其它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资讯公布,对贵金属价格有显著影响;
(iv)因软体、硬体的损坏,导致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v)由于网路供应商的失误导致互联网连接失败;
(vi)国家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命令;
(vii)电信系统的瘫痪;
(viii)其它亚数金业无法合理控制的情况,如火灾、暴动、罢工、停工、战争,或其它导致贵金属交易异常变动的情况。
附件三 开户申请表
本人特此声明
1. 本开户申请表所载的资料和声明均为真实、完整和正确;
2. 本人会对个人及交易系统最终所发出的指令承担所有的责任;
3. 本人乃准备收取交易之商业/经济利益和/或承担商业/经济风险的人。
本人特此确认并同意,除非亚数金业受到本人的更改通知,否则领亚数金业就一切目的而言可完全依赖上述资料和声明。
本人确认已经细阅及明白亚数金业客户协议书包括附件内客户告鉴及风险披露声明,并已获通知在开户前应先寻求独立的意見。本人同意受亚数金业客户协议书之条款及条件约束并明白及确认亚数金业有权不时修订该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亚数金业会将有关的修改或变更在亚数金业网页(www.acughk.com)上向客户公布。客户有责任定时流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受该等修订约束。
本人确认,亚数金业并不提供任何有关投资、税务或法律的意见或建议。亚数金业有权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
备注:交易细则
交易细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不时变动,交易细则的内容以官网公布及公告为准。关于交易细则事宜亚数金业有权保留最终解释权。
1.点差调整
根据市场情况,交易平台因应市场流通量或市况波动大时调整点差,以系统显示为准;行情波动大时,点差费用可能根据市况调整,以系统显示为准。 亚数金业收取标准点差,保留随时调整交易平台收取的点差而无需提前通知的权利,亚数金业拥有对收取点差的解释权和决定权。
2.强制平仓
当客户帐户的预付款比例达到30%时,系统会从亏损最多的交易单子开始强制平仓,直至保证金回到30%以上。当价格波动大出现跳空时,有可能跳过30%而在低于30%的预付款比例强制平仓或导致馀额出现负数。周末或国际假期休市前30分钟维持保证金的提高比例100%。国际假期后或周一开市前维持比例恢复为30%阶段,需留意持仓单的资金情况。客户注意,跨周末会收取过夜利息,过夜利息的情况也需考虑在内。
4.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的有效期
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的有效期为1周,周末休市或国际假期后所有未建仓的挂单及未执行的止损获利设置将全部取消。如有需要,客户可在国际假期后或周一开市后重新设置。
5.注资
1)客户可根据亚数金业网站上提供之注资方式为客户之交易帐户存入资金。
2)除非亚数金业核实确认收到客户之注资资金,否则亚数金业将无法为客户办理注资。
3)如客户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注资而产生的手续费用均由客户本人承担。
4) 亚数金业无法为互联网的连接状态做出担保,客户同意不就无法在网页及时注资而造成的损失追究亚数金业的责任。
6.取款
1)首次取款前必须向亚数金业提交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银行卡影印本,否则亚数金业不受理客户之取款申请。
2) 国内外客户申请单笔取款最高限额为10万人民币(或同等价值货币)。香港客户则没有上限。
3) 国内外客户申请每笔取款时,一旦成功申请,汇款产生手续费由客户承担
4) 如客户申请每笔取款低于50美元时,一旦成功申请,亚数金业将收取当中 10 美元作为汇款手续费
5) 亚数金业将于收到取款申请之日起开始办理,按流程预计 当日 并将该笔款项汇出。
6)鉴于协力厂商原因,银行处理款项速度非亚数金业可控制及准确预计。因此存在客户可能会延迟收到所提取款项的情况。客户同意不就款项到账时间超出2小时追究亚数金业的责任。
7)到账币种取决于客户所持收款银行卡所在地区,大陆地区银行卡客户到账币种为人民币,香港地区银行卡客户到账币种为港币,其它地区客户到账币种为美元。
8) 亚数金业保留对于注资及取款手续费的所有解释权和决定权。
7.汇率
所有非美元存款,均会按市场汇率被兑换成美元。取款时,亚数金业将按照市场汇率为客户兑换相应币种。客户同意亚数金业按所提供之市场汇率进行兑换。
8.交易编码
1)交易编码由亚数金业向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索取,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确认交易价格合理才会发出交易编码。客户若需查询交易编码,需于告知客服。提供交易编码事宜亚数金业保留最终解释权。
2)建仓/平仓交易编码和客户之订单号一一对应,具有唯一性。
9.超短仓的限制
亚数金业对短线交易并没有特别限制。只要是正常的交易,短线交易可获接受。
10.交易历史记录及事务记录
客户与亚数金业发生纠纷时,亚数金业保留公布客户的交易历史记录及事务记录以澄清自身的权利。
11.交易平台执行机制
客户明白及同意,交易平台是依照自身的执行机制处理订单。当同一时间,多张订单都到达有效价位时,执行顺序并非按照到价先后,交易单的建立顺序也会是判断因素之一。凡牵涉平台处理同时到价交易单的顺序问题,客户同意以交易平台的处理机制为准。亚数金业对交易平台的处理机制有最终解释权。
12.设定距离
挂单与止损/获利距离现价的设定距离在不同时段可能有不同设置。亚数金业保留随时更改设定距离的权利而不需事前通知,所有设定距离一概以交易平台系统实际设定为准。
13.优惠
亚数金业对提供给客户的优惠享有解释权,并对客户是否享有优惠及优惠的数额有决定权。
14.挂单到价说明
亚数金业致力为客户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并竭力按照要求的价格成交所有指令。虽然如此,有时基于国际市场波幅增加,指令可能会受此影响。最常在基础新闻事件或波幅较大的期间发生。以 过夜利息时间 为例的情况来说,这是一个众所周知流通量倾向有限的期间。在此等期间内,阁下的指令类别、所需的数量,及特定指令指示可能会对阁下所获得的整体交易执行造成影响. 市场波动期间可能会造成指令难以执行的情况。例如,在执行阁下指令时阁下所获得的价格可能会基于市场变动而跟所选择或所报的价格相差许多点子。在此情况下,交易者期望以指定价位执行交易,但举例说,在少于一秒的时间内,市场可能已大幅偏离该价格。交易者的指令其后将会就该特定指令按下一个可得价格执行。亚数金业平台提供多种基本及进阶指令类别协助客户降低执行风险。在此情况下,指令将会在指定范围内以最佳可得价格执行。如市场存在足够的流通量,系统将会在可接受范围内执行指令。若指令无法在指定价格范围内执行,指令将不会执行. 此外,于触发时,止损将会变为可按下一个可得市价执行的市价单。止损保证交易执行,但却不保证可按特定价格执行,是以市场价格为准。
我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上述条款